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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名牌培育发展规划(2006—2010)
来源: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质量处 2008-12-01 11:20:01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品牌大省”战略,推进我市质量振兴和品牌建设,提高我市企业的品牌形象、市场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以名牌产品带动企业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增强丽水经济发展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名牌工作的现状
我市1998年始开展名牌产品推荐、认定及管理工作,经过多年努力,一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脱颖而出,发展壮大。目前,本市已经拥有中国名牌3个、浙江名牌28个、丽水名牌104个,国家免检产品9个,地理标志产品2。2004年底,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28.6 %,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4%,出口创汇占全市出口额的43%。名牌产品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主力军,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丽水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尽管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但在产业规模、产品档次、核心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品牌战略方面还处于较低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一些在全国市场占一定份额的主导产业还缺乏有影响力的主导品牌,出口产品以贴牌为主,自主品牌的缺失制约了产业的发展。二是技术层次不够高,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较少,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三是创名牌的基础工作薄弱,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品牌经营等方面都还缺乏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有效支持。四是品牌意识不够强,许多企业对发展名牌缺乏长远规划,投入不足,培育乏力。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品牌不仅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更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实施名牌战略已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经济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当前,丽水正处于向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紧紧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通过实施名牌战略,使一批成长性好、产业链长、区域经济带动力强的企业与产品质量得到提高,产业层次得到提升,为丽水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打好扎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和建设平安丽水的战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质量为核心、创新为动力,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和产业集群;通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与名牌战略,实现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我市经济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推动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方向,着力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在名牌培育中的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市场规则的名牌培育机制。
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的基础和动力在企业,要鼓励和引导企业把名牌建设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名牌建设。
    科技创新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是质量,核心是技术。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依靠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科技进步创立名牌。
丽水特色原则。充分开发利用本市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以及后发优势,努力创立和发展有丽水特色的名牌产品,培育有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形成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特色区域名牌。
合力推进原则。名牌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格局和机制,共同推进名牌培育工作。
四、总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建立实施名牌战略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服务支持体系,提高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在我市支柱产业、特色经济中培育、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名牌产品:争创 5 个以上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国名牌产品,培育省级名牌50个以上、市级名牌100个以上,区域品牌1-2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6个,国家免检产品达到20个;名牌产品对丽水经济增长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名牌产品的企业集团或企业群体,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五、重点培育的行业和产品
      以区域经济特色优势明显、行业集中度较高、出口竞争力强(自主品牌出口)、有利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行业品牌集聚、促进区域品牌群的培育提升为重点,结合《丽水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和《丽水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以下重点培育发展的行业和产品。
1.制造
重点发展有竞争优势的化学工业机械及电器制造、文教体育用品、皮革、羽绒与服装制品等支柱产业;
育扶持有一定市场潜力、产业带动性强具有后发优势的金属制品、仪器仪表、电子通讯、医药、汽摩配制造、食品产业
      1.1重点发展产业和产品
     化学工业:牙膏、精细化工、民爆炸药、钼化工产品。牙膏产品争创中国名牌。
     机械及电器制造:微电机、锯床、缝纫机、电光源。积极培育制造业名牌产业集群。
    文教体育用品木制玩具、铅笔、特种纸、自来水笔。高档电气用纸、特种用纸产品争创中国名牌;积极鼓励木制玩具、铅笔、自来水笔出口产品创立自主品牌。
    皮革、羽绒、服装制品:时尚羽绒服、皮鞋、休闲服、合成革、新型纺织面料。皮鞋产品争创中国名牌;积极培育有后发优势的合成革、休闲服、新型纺织面料创立自主品牌。
1.2培育扶持产业和产品:
    仪器仪表、五金制品、金属加工、电子通讯、医药、食品汽摩配制造业。
重点抓好啤酒、工刃具、钢钉、钢丝、仪器仪表、阀门、轴承、特种合金钢、电子通讯设备、中药制剂、污水处理设备等产品的名牌培育和提升。
2、农林业
       重点发展传统农产品和竹木加工业。
    农产品:茶叶、食用菌、水果,大力发展生态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品牌。
    竹木加工:人造板、木门、竹筷、竹炭制品、太阳伞、竹胶板、竹地板、日用竹制品。人造板争取冲击中国名牌
    培育扶持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干果、蔬菜、畜禽、花卉等产业,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3、传统文化特色产业
重点发展青瓷、宝剑、石雕、黑陶等传统工艺美术品和地域性特色产品,力争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数量有明显增加。支持发展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产业,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
4、培育和扶持出口名牌产品
   重点培育和扶持微电机、木制玩具、太阳伞、铅笔、服装、皮革等出口产业,引导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5、发展服务业名牌
    逐步创造条件,开展对服务业的名牌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快培育一批超市、客运服务等服务业名牌,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六、政策措施和建议
    (一)、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制定扶持政策,形成激励机制
1、强化名牌战略意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习近平书记“要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与名牌战略在现阶段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将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与名牌战略融入“生态立市、绿色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使实施名牌战略与实施质量振兴计划相结合与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和培育优势产业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相结合、与城市化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相结合、与技术改造和引进相结合、与质量管理和体制创新相结合、与引进品牌产品和建设品牌企业相结合。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实现粗加工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变,初级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传统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转变,逐步形成以名牌产品为支撑的优化合理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服务体系,提高我市经济运行的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2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项目立项、用地指标、能源供应、财政贴息、信贷发放、科研立项、技术进步、质量赶超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质量管理、信息咨询、技术基础工作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其他资源配置方面尽可能予以倾斜。
设立品牌建设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加强标准化、计量保证体系、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产品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工作,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石。
3实行名牌产品奖励政策各地要努力争取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扎实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
要围绕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实施与品牌建设,制定扶持奖励政策。根据《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服务质量好、消费者信得过的企业,争取以政府名义授予 “质量奖”或“市(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进一步推进质量振兴”与品牌建设工作。获得名牌产品和省级以上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创品牌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强领导,优化服务,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环境
1、建立政府领导主持、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领导,协调解决名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培育和发展名牌的整体合力。争取把名牌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推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与名牌战略各项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
2、各级质量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品牌建设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负责抓好本区域的品牌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扶持品牌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名牌培育发展规划,不断改进和完善品牌培育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企业创品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品牌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3、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公正、透明、自愿、互信的原则,建立品牌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品牌咨询、信息发布、技术指导、宣传服务等活动,为企业培育发展品牌提供服务。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参与做好品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中的作用,引导业内企业,统一标准,共创品牌。
4、强化政府服务和引导,推进名牌的培育和发展。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扶持名优企业发展。加大对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工作的投入,确保品牌发展战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支持和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为推进全市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名牌培育工作
建立名牌培育梯队。按照确定的重点发展和培育目录,深入调研,建立动态的名牌发展培育计划,形成名牌培育梯队。一是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特种纸、皮鞋、人造板等产品作为争创“中国名牌产品”的突破口。二是将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产品进行培育,使其尽快发展壮大,成为争省级名牌的新生力量。三是在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中选择一批产品进行重点培育,促使其成为争创名牌的后备力量。
提升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名牌产品。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以机械、特种纸、电器制造、精细化工等领域为技术创新重点,创立一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品牌。
发展一批制造业名牌产品利用锯床、微电机、缝纫机、电光源、笔人造板、合成革、特种钢产品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的特点,扶持和培育行业龙头企业中的名牌产品。以名牌产品为依托,鼓励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利用其掌握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实现更为科学化的分工,并向“高、精、尖、专”方向发展,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名牌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带动我市经济的整体发展
培育一批特色区域品牌。积极培育青瓷、宝剑、石雕等传统区域特色经济产业,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协会、社会组织通过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证明商标等形式将这些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区域品牌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品牌资源来整合,实现市场化经营。引进适用技术激发和改造传统产业,形成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区域品牌。
扶持一批生态特色名牌产品。充分挖掘和发挥丽水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的要求,努力将茶叶、食用菌、竹制品及竹碳制品、水(干)果、蔬菜、畜禽等优势农产品培育成绿色名牌产品和农业支柱产业。发挥名牌龙头企业集聚作用,形成从种、养、殖、加工到流通的一体化的产业链。依托品牌优势,带动千家万户围绕品牌龙头企业发展商品生产,提高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水平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应对市场挑战的能力,形成一批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带动作用的生态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打造一批服务业品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营销模式创新,提升现代服务业企业品牌形象,发展一批现代服务业较大规模企业。开展对服务业的名牌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快培育一批超市、客运服务等服务业名牌,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夯实创名牌工作基础
着力推动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与名牌战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实施的载体是企业,创名牌产品活动的基础在企业,企业应当增强质量意识和名牌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扶持、资励等多种途径,使企业决策层、经营层明确创名牌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意义、始终把实施名牌战略摆上议事日程,制定争创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大质量"观念。企业应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加大科研投入,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品牌的技术含量;加强质量管理,以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形成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实施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国内外市场的准入资格;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懈努力,使企业逐渐成长为企业制度现代化、产品质量标准国际化、核心技术能力自主化的品牌企业。
    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跟踪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质量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增强自主开发能力,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缩小与国内外先进质量水平的差距。“五个一批”重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要瞄准国内外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型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鼓励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夯实创名牌基础。积极引导企业把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企业管理作为创名牌的重要基础工作和根本途径。鼓励企业依托技术进步培育发展名牌产品,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及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掌握核心技术、创立自主品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熟悉和掌握领先技术;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推进名牌产品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大力加强企业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等基础性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落实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继续开展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零缺陷控制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 
(五)、建立实施名牌战略的社会服务保障支持体系
加强名牌产品的塑造和宣传。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介,以开辟专栏、专刊、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的深远意义。积极利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的典型事例,教育和激励广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积极实施品牌建设和名牌培育工作。要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享受质量、人人创造质量”、打造“品牌丽水”、振兴丽水质量的浓厚氛围。
建立品牌建设公共信息平台,争取在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的门户网站以及当地主要媒体开设品牌建设专栏。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实施名牌战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要按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重点打击各种假冒名牌产品的行为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严格执行市场入制度,从根源上杜绝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为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中介社会力量名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一是提高区域产品质量检验能力。专业园区及主导产业、特色产品集聚的区域应根据产业发展建立园区质检机构或提升地方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提高检测项目对产业产品的覆盖率,为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建立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应对国际贸易技术性壁垒(WTO/TBT、WTO/SPS)、境外知识产权注册等信息库的建设,跟踪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帮助和扶持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三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应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管理咨询、产品检测、实施名牌战略策划、人才培训等咨询服务。四是帮助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共性技术与重要技术的研究与攻关,增强企业的开发创新能力,提高名牌产品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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