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产品
1、国家级重点产品有: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五类列入国家局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
2、省级重点产品有: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食品;省局挂牌督办的区域产品:缙云的缝纫机;人造板、复混肥料、汽车配件(摩擦材料、汽车V带)、蓄电池(含汽车用起动蓄电池)、眼镜、建筑外窗、等六类生产许可证产品。
(二)重点对象
1、有过质量违法记录,特别是三次以上违法记录的企业;
2、被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并被调查证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企业;
3、产品被国内外媒体曝光或国外通报召回的企业;
4、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的企业;
5、在去年专项整治中,被责令停产、关停的企业和小作坊,经现场核查存在问题(包括已经整改合格)的人造板等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
6、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生产加工点。
(三)重点区域
1、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品的集中产区和进出口量大的口岸、货物集散地。
2、五类重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
3、缙云县的缝纫机省局挂牌督办的区域。
(四)重点问题。突出无证查处和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标准及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未经3C认证出厂销售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
2、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
3、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生产加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
4、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二、整治目标
(一)列入国家总局第一批整治的五类重点产品达到4个100%: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全部实施监督抽查。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二)列入省级重点产品整治的食品达到3个100%:应当取得QS证的包装外销食品100%整合取证和无证查处;列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已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并执行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生产销售台帐、使用添加剂备案、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
(三)全面摸清省局挂牌督办的区域产品生产企业底数,落实分类监管,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合格率明显提高。
(四)推动“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三、整治要求
(一)时间要求
1、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份开始,国家总局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到10月底结束,省级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2、国家级重点产品整治验收时间为9月15日前,省级重点产品整治验收时间为11月15日前。
3、国家级重点产品整治总结提高时段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省级重点产品的整治总结提高时段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