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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小功率电动机合格率80%
来源:丽水市质检院 作者: 2006-09-30 09:48:00



2006年第三季度浙江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质监部门对丽水市15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其中合格12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80.0%。不合格项主要是“铭牌”、“连接电源和连接元件的软线”等项目。

小功率电动机产品不合格原因:1、因为各生产企业的产品有相当一部分是出口产品,不需要按照国家强制标准进行标记,但其它内销的产品也忽视了“铭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2、各生产企业只是按客户要求进行生产,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3、由于电机生产企业竞争激烈,生产的电机科技含量不高,企业的利润低,致使很多企业一味减少生产环节,降低成本,导致质量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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