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抓好竹炭行业名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竹炭制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续工作;重点推动《竹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协助做好食用竹炭科研项目的开展;对《遂昌县竹炭产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进行再研究、力求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对竹炭行业生产加工企业基础信息调查进行再普查、再补充和再完善;整合如科技、林业、工商等各职能部门对竹炭产业培育力量,实现更大提升。
二、进一步落实全局各科室在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参照《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结合实际和产业特点开展工作。
三、选定金属制品、精细化工或电池行业中的一个作为我县培育和提升的第二重点行业。借鉴浦江等地有益的经验,学习“三清、三定、三抓、三促”等具体做法,扎实开展工作。
四、以该县工业经济服务年为契机,充分利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业经济服务年工作平台,依据《遂昌县深化培育先进制造业基地若干政策》、《遂昌县工业经济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所确定的本系统责任要求,在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工作上取得更大成效。